税务专栏
问题解答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 财税〔2018〕33号 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 财税〔2018〕32号 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 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
- 国家税务总局-打出税收优惠组合拳 促进新动能快速成长
- 2016年全国十大税收新闻公布
- 中国或将全面告别营业税
-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就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问题答记者问
- 税改路径渐明晰 或将触及中国税制主脉
- “营改增”扩大试点全面推开 各地顺利开出第一张票
-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召开税务系统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工作会议
- 哪些销售收入无需缴纳堤围防护费
- 技术转让含配套设备,配套设备收入能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担保赔偿准备余额如何理解
-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产品转作固定资产,企业所得税是否需要视同销售
- 满足哪些条件的搬迁属于政策性搬迁
- 房地产在汇算清缴期内取得相关支出的发票如何处理
- 开发区内无偿代建政府体育设施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 企业为员工缴纳年金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 个人转让新上市公司限售股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 社保支付的一次性补助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 股民取得的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 个人缴纳的大病医疗保险金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 居住地与身份证上的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 跨地区工程预缴0.2%企业所得税能否在公司注册地扣除
- 满足哪些条件的搬迁属于政策性搬迁
- 被认定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如何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的优惠
- 房地产在汇算清缴期内取得相关支出的发票如何处理
- 开发区内无偿代建政府体育设施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 社会团体向会员收取的会费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
- 红字专用发票是否需要认证
- 如何处理以“还本”方式销售商铺的行为
- 国税局代开发票是否可代地税局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 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 公司因担保所造成的损失可否税前扣除
- 企业无偿赠送房产给投资者本人或家属是否缴纳个税
- 建筑企业境外施工是否在境内缴营业税
- 取得境外单位支付给中国劳务人员的管理费是否缴纳营业税
- 网络公司的广告代理业务取得的收入如何缴纳营业税
- 核定征收所得税的企业,取得的转让股权(股票)收入等转让财产收入,应如何计税
- 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实际发生的两项费用支出如何在税前扣除
- 航空公司空勤人员取得的飞行小时费和伙食费是否缴纳个税
- 企业不想享受相关免税政策是否允许
- 能否给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企业作废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需要收回已交给购货方的联次
- 出口企业将从其他企业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出口,应如何计算退税
- 企业筹建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入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