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专栏
李克强: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
李克强: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
适度扩大财政赤字,主要用于减税降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今年将采取三项举措。
一是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二是取消违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停征和归并一批政府性基金,扩大水利建设基金等免征范围。
三是将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从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实施上述政策,今年将比改革前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5000多亿元。同时,适当增加必要的财政支出和政府投资,加大对民生等薄弱环节的支持。创新财政支出方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该保的一定要保住,该减的一定要减下来。
(本为节选自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6年3月5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