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专栏
企业年金税收优惠还有改进余地
企业年金税收优惠还有改进余地
赶在蛇年到来之前,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2013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将迈出重要步伐。在全社会基本养老保障体系框架初步形成的背景下,企业年金及职业年金将作为再分配调节机制的重要途径。
据消息人士透露,人社部对于企业年金目前执行的税收优惠的比例并不认同,认为300元的税收优惠额度太少,希望加大额度或另行推出。在当前强调收入分配改革的背景下,税收优惠政策推出步伐可能会加快。
作为养老“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自推出以来一直被寄予厚望,然而经过7年的发展仍较为滞后。
人社部数据显示,到2011年底,全国只有44900户企业建立了年金制度,参加职工1577万人,累积资金3579亿元。甚至截止到2012年6月30日,全国企业年金基金规模也仅为4198亿元。距离此前业内的保守估计到2010年达到1万亿元相去甚远。而2011年底,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有28391万人。对比来看,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人数相当少。不过,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表明企业年金还有很大潜力可挖。
实际上,人社部近几年也一直努力推动企业年金制度发展。一方面在推进企业年金计划的建立和基金的保值增值,实行了市场化的管理。另一方面,在2012年,又推进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的实施,让中小企业可以联合建立企业年金,让企业年金逐渐走向“普惠”道路。
不过,专家指出,当前,企业年金税收优惠力度有限,因此要发展很难。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2月4日在解答纳税问题时明确,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企业缴费部分,也属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缴纳个税。
正因为如此,专家建议,要加大企业年金税收优惠力度,特别是明确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的税收优惠政策,从而扩大企业年金市场规模,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养老金保障稳定结构。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日前表示,人社部正在研究企业年金个人缴费的部分的免税政策,并将研究制定一些鼓励用人单位特别是企业为职工建立年金的优惠政策。(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