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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缘何成税务局大债主

 

上市公司缘何成税务局大债主

 

冀中能源(000937),这家国有大型煤炭上市公司,业绩平平,股价平平,近期却颇为引人关注。其财报显示:今年年初,冀中能源还欠着税务局7.86亿的税款。半年过去,公司上半年应交税费已经降至-1.26亿元。还清欠款的同时,还一举成为税务部门的大债主。

上市公司超额缴税1.26亿元

据冀中能源2012年半年报,受2012年煤炭价格下滑影响,公司营收、净利润双双下滑,营收165.93元,同比降14.44%,净利14.38亿元,降幅13.86%。

比公司业绩下降更引人关注的是,今年上半年,公司“应交税费”是-1.26亿元。而“应交税费”项下期初数额,为7.86亿元。

也就是说,今年年初,冀中能源还欠税务部门7.86亿元,不过半年时间,不仅全部缴完,还“超额完成”1.26亿元。

会计专家称上市公司“被盈利”

上市公司为何会形成对税务部门超过1亿元的债权?记者就此咨询冀中能源,证券部的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称,须咨询财会部门。不过,记者随后被告知“具体负责编制报表的人员一直在开会”,没能得到答案。

会计专家马靖昊则表示,看到这个应交税费的数据,很震惊。经分析,这应该是一笔预交的税款。

据了解,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预缴”非但不违规,还是为了保证税款均衡入库的一种手段。国税总局曾在1996年发文,规定企业所得税采取“按年计算,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办法征收。

那冀中能源超过亿元的税款,是否分期预缴的税款?对于这一点,马靖昊说,“预缴税款”指的是按照企业实际收入进度、盈利进度预缴,到年终再按照实际盈利状况汇算清缴。从冀中能源盈利状况、各项财务指标来看,超过亿元的预缴肯定是不可能出现的。该公司的进项税也没有发生异常变动,唯一能够解释的是该公司确实在提前交纳税款。这跟“分期预缴”是两个概念。

地方财政无奈“吃大户”?

而提前预交税款,不光是冀中能源一家,这样的现象在不少纳税大户中存在。半年报数据显示,河北省另一家重量级上市公司开滦股份,2012年上半年,公司应交税费由期初8434万元,减至-1.06亿元。公司解释称,是由于应交增值税、应交企业所得税和应交资源税减少所致。

业内人士透露,受制于经济减速,财税收入也告别了过去动辄百分之二三十的高增长,出现了相当程度的滑坡。为保计划,唯一的途径是强化税收,而繁重的任务最终落到了企业头上,纳税大户首当其冲。

据悉,如何通过企业税收“来调节”财政收入,具有不小的操作空间。7月底,甘肃永登县地税就被曝突击征税,媒体报道,永登县地税局动员全局上下,仅用20天,就增加税收6448万元,完成“双过半”(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任务,其征税额度达到上半年的32%。更有企业在网上抱怨,湖南某县改收税为抢税,现在开始预交2013年企业所得税。媒体随后的报道证实了这一说法,并评论说让企业把未来的所得税“预缴”上来,寅吃卯粮不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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