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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1年可否继续享受15%的优惠税率?

 

问:我公司2010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1年可否继续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答:2010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自认定批准有效期当年开始,3年内可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因此,企业在2011年及2012年是否可享受15%优惠税率,需要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规定的条件逐年判定。

 (来源:国税总局网站,本信息仅供参考,不当使用后果与本网站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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