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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BRL实例文档的编制和报送
XBRL实例文档的编制和报送
(上证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六号)
随着信息披露电子化系统的上线,XBRL实例文档(以下简称“XBRL文件”)的提交和核查流程也随之发生变化。为规范上市公司定期报告XBRL文件的编制和报送工作,制定本备忘录。
一、XBRL文件的编制及报送要求
XBRL文件是定期报告报送的重要组成部分,上市公司务必高度重视XBRL文件的报送工作,不断提高XBRL文件编制的质量。XBRL文件与定期报告全文共有部分的内容应当保持一致。
自2012年年报开始,上市公司提交的XBRL文件直接上网发布,请各上市公司务必保证所提交XBRL文件正确无误。
本所对XBRL文件实施事后核查,并在定期报告披露完毕后根据核查具体情况对XBRL文件编制出现错误的公司进行集中通报。
二、XBRL文件的报送时间及方式
上市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提交当日通过信息披露电子化系统报送XBRL文件。如果上市公司对已披露的定期报告进行更正和补充,应在提交更正和补充公告的同时,提交修订后的XBRL文件。
本所不再接受XBRL文件的现场提交。
三、XBRL文件的报送流程
(一)XBRL文件的自我检查
上市公司在提交前应按照下列要求认真完成自我检查工作:
1、保证提交的文件是合法有效的当期报告XBRL文件。
2、保持XBRL文件与定期报告全文共有部分的内容一致。
3、报送系统打包报送时应确保“合法校验”三项内容全部通过,包括: 必填科目校验通过;勾稽关系校验通过(允许存在因自定义科目引起的校验不通过情况); 数据类型校验通过。
上市公司应确认XBRL文件达到上述三项要求后再行提交。
(二)XBRL文件的提交
在信息披露电子化系统中,上市公司应当通过非公告上网电子文件披露申请的方式上传XBRL文件,不应将XBRL文件作为定期报告的附件提交。
上市公司应当在上传XBRL文件的非公告上网电子文件披露申请的“基本信息”部分认真填写经办人、经办人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等信息,以便及时接收XBRL文件的反馈结果。
提交XBRL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是:点击“创建非公告上网电子文件披露申请”,选择公告类别索引中的“3403 XBRL实例文档”,并将XBRL文件上传至“相关文件”。
(三)XBRL文件的发布
XBRL文件经上市公司“提交”、分管员点击“通过”、上市公司点击“确认发布”后,将直接在本所网站披露。
(四)XBRL文件的事后核查
本所XBRL文件核查小组(以下简称“XBRL小组”)在定期报告全文以及对应的XBRL文件上网后,将开始核查XBRL文件。XBRL小组将详细记录各上市公司提交的XBRL文件中各类填报问题,包括但不限于错报、漏报、XBRL文档与定期报告全文不一致等,并于定期报告披露完毕后集中通报。
(五)核查结果的反馈
在上市公司首次提交的当天(T日)晚上,XBRL小组将通过短信、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上市公司集中发送核查结果。如果核查通过,XBRL小组将向经办人发送“XBRL文件核查通过”的短信;如果事后核查未通过,XBRL小组将向经办人发送“XBRL文件核查未通过”的短信,并在邮件中写明具体未通过原因。
若未收到核查结果,请于首次提交的第二个工作日(T+1日)及时与XBRL小组联系,联系电话为:021-68811783、021-68800110,联系邮箱为:XBRL@sse.com.cn。
(六)XBRL文件的更正、重新提交以及再次发布
若上市公司在提交当天(T日)收到“XBRL核查未通过”的反馈,应及时更正XBRL文件,并在第二个工作日(T+1日)重新提交。重新提交的XBRL文件将直接替换已发布上网的XBRL文件。
XBRL小组将在重新提交的当天(T+1日)再次核查,并再次发送核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