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本网站第   位访问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587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0128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2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149号
 粤ICP备160026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