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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
珠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
珠府[2010]138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战略部署,切实推进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和可持续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抢占先机
(一)充分认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战略性新兴产业代表着科技和产业发展的方向,具有知识密集度高、创新活跃度高、综合效益好、市场需求潜力大、带动力强、环境友好等特征。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不仅是立足当前应对危机、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有力手段,也是面向未来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选择,是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推动经济发展走上创新驱动、内生增长轨道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市面临重大的发展机遇期,必须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21世纪特区发展新潮流。
(二)牢牢把握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全面实施的战略机遇,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打造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的奋斗目标,立足珠海实际,选准方向、突出重点,综合考虑我市的产业基础、技术支撑、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点产品等因素和潜在优势,以实施“7·50工程”为载体,集中资源在重点领域实现突破,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显著扩大、技术水平显著提升、产业支撑体系显著完善、企业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加快形成产业集群,构筑我市产业发展新格局。
(三)坚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驱动。明确政府对产业发展的导向作用,积极发挥市场调节的主导作用。
——科学布局、集聚发展。坚持布局科学合理,产业相对集聚,用地高度集约,发展环境配套。
——重点突破、统筹兼顾。选择基础条件较好或生长点比较明晰的产业领域率先取得突破,其它产业领域也要统筹谋划,布局发展。
——科技引领、产业延伸。鼓励企业发展核心技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以龙头带动、技术集成等方式集聚关联企业,推进产业链延伸发展。
——创新机制、政策扶持。创新发展模式,特别是创新财政资金引导和人才引进、培育的机制和政策,建立完善的产业发展政策环境,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
(四)明确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总体目标。
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现代产业集群,构筑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完善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的技术和产业支撑条件。到2012年,以“7·50工程”为载体,培育50—10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带动相关产业链和创新链的形成。在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等领域打造1—2个省市共建的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各区要根据产业发展实际,建设一批市区联动支持的珠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到2015年,在生物医药、新兴信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围绕项目支撑和产业基地建设,打造3—4个年产值超百亿的产业集群,培育10家左右年产值超20亿元的大型龙头企业。突破10项重大核心技术,形成一批重大科技成果。5年间战略性新兴产业年平均产值增速高于同期工业产值增速5个百分点以上,形成年产值超1000亿元的产业规模。
二、确定方向,突出重点,有序推进
(一)打造“3+4”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格局。
根据产业、技术发展趋势和我市产业发展实际,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和“重大项目引领,产业集聚发展”的原则,确定高端新型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航空、海洋工程和节能环保等7个产业领域作为全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按现实基础及实现规模化产业的建设时序,分重点突破、布局发展两个层次推进,确定重点领域,明确主要任务。
(二)重点突破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
1.重点领域。
——软件与集成电路,以IC设计、嵌入式软件、基础软件、文化创意、先进制造业软件、信息服务、信息安全、软件与服务外包及配套服务业等为重点。
——新型电子元器件,以中高档片式元器件、光集成和光电集成器件、新型电力电子器件、高频元器件、敏感元件及传感器、印制电子及埋入元器件印制电路板开发为重点。
——计算机及网络与新一代通信,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计算机外围设备、计算机外围设备的关键部件、视频识别技术及产品、射频识别技术及产品、物联网、高速光传输交换设备为重点。
2.主要任务。
——以国家软件产业基地、互联网产业园、南方软件产品检测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为依托,大力扶持云计算、物联网、网络信息安全和数码娱乐企业的发展,积极推进互联网产业发展,建设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软件与集成电路)基地。(责任单位:珠海高新区管委会、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以广东集成电路设计与生产基地、珠海南方集成电路设计服务中心为依托,大力引进相关配套企业,形成芯片设计、材料、生产、封装、测试等环节完整的集成电路产业链。(责任单位:珠海高新区管委会、市投资促进局)
——以骨干企业为依托,大力发展下一代通讯技术,重点扶持光通讯技术和光网络元器件、移动通信网络优化技术以及基于下一代互联网技术的终端数码消费类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重点扶持有核心技术的激光打印机研发和产业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
——以印制电子产学研创新联盟为依托,开展印制电子技术的产业化研究;突破系统集成与封装一体化技术瓶颈,率先形成高端系统集成与封装一体化功能模块的生产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
——加快推进研发设计、电子商务等高端领域服务外包,鼓励软件出口和离岸服务外包。(责任单位: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珠海高新区管委会)
(三)重点突破生物医药产业。
1.重点领域。
——生物制药,以基因治疗药品、单克隆抗体和基因工程疫苗、新型生化药物、新型诊断试剂、生物芯片、规模化药用多肽和核酸合成、发酵的生产及纯化技术为重点。
——化学制药,以创新药物、重大传染病防治药物、重大疾病治疗药物、新型药用包装材料、口服缓释控释制剂等药物新型制剂技术、关键医药中间体的生产技术为重点。
——中药现代化,重点开发中成药的新功能和开展数字化(信息化、标准化、国际化)中药研究。
——医疗器械,以疾病早期诊断医疗仪器设备、数字化医学影像诊断设备和系统、人体生理信息检测及监护仪器设备、临床检验和分析仪器、放射治疗装置、微创外科和介入治疗装备及器械、新型医用材料和新型计划生育器具为重点。
2.主要任务。
——以遵义医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和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研发平台为依托,积极发展生物制药和先进医疗器械关键核心技术。(责任单位:金湾区政府、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
——以三灶镇生物制药基地为基础,加快形成以生物制药为核心的产业集群,建设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生物医药)基地。(责任单位:金湾区政府、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加快建设粤澳横琴中医药产业园。(责任单位:横琴新区管委会)
——以医疗器械产业为基础,加快医疗器械与软件的融合。(责任单位:珠海高新区管委会、珠海保税区管委会)
——大力加强生物医药产业高端人才、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知名医药营销管理机构的引进力度,构建生物医药产业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加快建设珠海生物医药临床试验基地,增加新药和医疗器械的研发能力,提高药品营销管理水平,打造完善的研发、生产、营销和服务链条。(责任单位:金湾区政府、珠海保税区管委会、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重点突破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产业。
1.重点领域。
——新能源,以光伏、风电、核电装备、燃料电池、生物质能等为重点。光伏产业以晶体硅太阳能和薄膜太阳能应用为核心,以太阳能下游产品为重点,重点发展储能电池与组件、集成系统与设备、光伏应用等。
——新能源汽车,以重点发展LNG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及其他新能源汽车等整车设计与制造,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及零部件为重点,大力发展磷酸铁锂等动力电池制造技术及关键材料、大功率车用永磁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电机设计及控制系统、动力系统控制、整车控制系统、智能快速充电技术与设备等关键技术及零部件。
2.主要任务。
——以龙头企业为依托,大力引进配套企业,建设太阳能光伏产业基地并力争在我市建设建筑物一体化的屋顶太阳能并网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并逐步推广。(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投资促进局)
——充分利用我市海域广阔,海岛众多,海上风能资源丰富的优势,规划建设大型海上风力发电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横琴新区管委会、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管委会)
——打造富山工业园核电装备制造基地,构建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核工程与核技术人才培养基地。(责任单位:斗门区政府、富山工业园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
——依托骨干企业,大力发展锂离子动力电池,纯电动车用电机、电控系统等技术和产品;发展和推广纯电动车、LNG混合动力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金湾区政府)
——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和加气(电)站规划,完善产业环境,建立健全配套服务体系,积极引导整车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企业选址珠海。(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市投资促进局)
——建立新能源汽车测试基地(平台),实现新能源汽车产品的优化和升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市质监局)
——加速新能源汽车的市场推广。(市交通运输局、珠海公交集团公司)
(五)布局发展新材料产业。
1.重点领域。
——新型功能材料,围绕电子信息制造业中电子计算机、信息家电、通讯和网络设备等节能、小型化和高性能的需求,开发电子元器件用的新材料及元器件的产业化技术。
——高效储能材料,重点研究和突破磷酸铁锂新型正极材料和钛酸锂等高容量负极材料的应用技术,进一步提升我市锂离子电池产业。
——先进结构材料,重点突破特种工程塑料、高性能树脂材料、无卤阻燃高分子材料和先进陶瓷材料等产业化技术。
2.主要任务。
——加强产学研合作,依托大学园区相关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公共实验室的技术力量。紧跟国际先进技术水平,重点研发高分子材料,特别是推进特种工程塑料的产业化;支持阻燃材料开发技术在我市产业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金湾区政府、珠海高新区管委会、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
——支持骨干企业、工程和技术中心研究和突破磷酸铁锂新型正极材料和钛酸锂等负极材料的应用技术、特种光纤及光纤器件、生物医学材料等技术。(责任单位: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
(六)布局发展航空产业。
1.重点领域。
——航空制造业,围绕通用飞机总装制造,发展航空相关研发、飞机零部件加工制造、航空材料研究与开发、飞机总装和试飞、飞机维修、机载设备制造、航空数控加工等产业。
——航空服务业,充分利用珠海机场及中国航展的软硬件优势,大力发展通用航空运营与服务产业,建设通用航空固定运营基地,引进航空娱乐与博览、航空物流、飞行校验、飞行培训、通用航空运营等项目。
——航空运输业,以新开航线为突破口,提高客流量和货物吞吐量。
2.主要任务。
——加快推进珠海航空产业园区建设,着力引进和打造集研发试验、零部件制造、总装试飞、航空制造配套、客户服务和维修保障的完整航空高技术产业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金湾区政府、珠海保税区管委会、珠海航空产业园管委会)
——以中航通用飞机公司珠海产业基地等龙头项目为带动,支持中航通飞公司在珠海设立“通用航空研究院”和研发中心,着力引进航空专业院校开展飞行、航务、维修、航空等技术培训和认证等业务,加快航空高端人才聚集。(责任单位:横琴新区管委会、珠海保税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湾区政府、珠海航空产业园管委会)
——依托珠海机场,建设航空物流园、航空专家公寓及相关商业配套设施,发展航空现代服务业,打造通用飞机服务业基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金湾区政府、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珠海航空产业园管委会、珠海机场、航展公司)
——借助中国(珠海)航展,举办行业峰会和论坛,建设航空博物馆、体验娱乐设施和科教场所,做大做强航空娱乐博览与科研教育产业。(责任单位:珠海航空产业园管委会、航展公司)
(七)布局发展海洋工程产业。
1.重点领域。
——积极发展海洋钻井平台、港口设备制造、海上油气田设施建造、船舶制造、港口物流机械制造等产业为主的重型海洋装备制造产业。
——培育和支持海洋工程、海洋环保、海洋新能源等领域的创新开发和产业化。
2.主要任务。
——依托中国海油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及中船集团珠海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等大型项目、海洋装备配套项目和已有的游艇产业,积极创建合作平台,促进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共建产学研合作基地。(责任单位: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海洋工程和配套设备生产企业,形成研发、加工、配套的产业链,打造企业规模大、专业化程度高、核心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好的世界级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 (责任单位:高栏港区管委会、市投资促进局)
(八)布局发展节能环保及清洁能源产业。
1.重点领域。
——以节能减排、高效环保、循环利用为主要方向,鼓励工业、交通和建筑等领域的节能减排关键技术、重大装备、新工艺、新技术和新产品研究与开发,重点推进高能效制冷技术、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和工业废水处理的先进技术与设备、污水(污泥)资源化与海水及苦咸水利用技术与设备、高效LED照明技术与设备、电力电子和调速电机节能技术、高效热交换器和热系统节能技术、能源的综合利用技术等。推进环保服务业的发展。
——推广清洁能源应用,抓住南海天然气大规模在高栏登陆的重大机遇,重点发展天然气相关产业,加强清洁能源的综合利用,形成清洁能源产业链。
——推动智能电网建设,重点发展高电压和超高电压、大容量开关柜技术;重点发展高压开关设备在线检测、运行状态监视、分析、判断、控制、保护等自动化监控技术和配电网自动化智能故障判断、定位、处置和快速自愈技术;发展配电网用户侧智能计算技术。
2.主要任务。
——打造节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横琴新区、高栏港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推进横琴新区、高栏港经济区、珠海保税区和富山工业园区域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的建设。(责任单位:横琴新区管委会、斗门区政府、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珠海保税区管委会、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在税收和金融信贷等方面对节能降耗和环保项目(设备)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加大先进清洁生产项目和设备的引进。(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局)
——建设高栏港和珠海高新区生态工业园,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环保贸易与环保金融业的发展。(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珠海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局)
——加快建设中海油天然气陆上终端、LNG接收站、天然气发电等重点清洁能源项目,加快推进天然气在城市燃气、工业燃料等领域替代传统燃料,将高栏港经济区打造成为国家级清洁低碳能源基地。(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
——围绕我市具有优势的电力设备龙头企业,大力发展智能电网产业,优先发展数字化变电站自动化技术和智能化高压开关在线检测监控技术;发展用户侧智能用电技术以及配电网智能一体化技术,发展分布式发电并网技术和大容量储能技术及产品。(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充分发挥国家节能环保制冷设备工程研究中心的作用,建设世界级节能环保制冷设备研究开发与制造基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
三、政策引导,整合资源,营造环境
(一)积极营造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氛围。
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础和优势,有针对性地找准新兴产业培育方向,明确定位,科学布局。通过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是重点领域和产业园区)规划研究,明确产业发展目标,确定适合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际的重点方向和任务,引领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要配套相关政策,力争较短时间内在新兴产业的部分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各区、经济功能区可根据本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鼓励、扶持措施和办法。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2011年-2015年,市本级预算每年新增5000万元专项资金,在现有的市财政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中整合安排5000万元,共计每年1亿元用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各区配套财政资金不少于每年1亿元,带动企业研发投入5年不少于50亿元。
要把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发展阶段前移。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按发展阶段可分“引入期”、“建设期”和“培育期”,对“引入期”和“建设期”阶段项目,专项资金即可介入扶持,可探索贴息、补助和创投引导等多种扶持方式,对扶持的项目要经“专家评审”、“部门把关”、“政府决策”等规范性程序,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与高效,专项资金具体的使用和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进入“培育期”后,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列入省现代产业500强、省自主创新100强和我市“7·50工程”培育目录中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和项目以及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环境建设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与国家、省财政扶持项目相对接,对获得国家、省财政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市财政予以配套扶持。
对特别重大项目的引进和开发,按“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市政府另行制定政策予以支持。
各区、经济功能区要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累计总额不少于市财政安排资金,对辖区内获得国家、省、市财政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项目予以1:1配套扶持。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一是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企业通过应收账款抵押、无形资产质押、信用担保等多种方式贷款融资;通过改制上市、风险投资、产业基金等进行股权融资;通过公司债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集合中期票据等进行直接融资。二是优化融资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优先列入“四位一体”融资平台;编制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促进银行、担保机构、投资机构与项目企业的投融资对接。三是创新激励机制。政府以贴息、补助、风险补偿、奖励及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多种方式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四是规范和细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
(四)加大税收支持力度。
贯彻落实国家、省适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面梳理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优惠政策,编制印发支持我市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汇编,并将税收优惠政策全面加以落实。各区、经济功能区要研究出台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纳税奖励政策,加强企业税收政策宣传、纳税辅导和纳税培训等服务。
(五)构建自主创新和人才使用的良好机制。
宣传学习《珠海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强化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和科技人才激励机制,引导创新资源向新兴产业聚集。深化产学研合作,鼓励和支持组建产学研战略联盟和示范基地,重点支持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重点支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项目产业化,支持开展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大力引进和培养高素质人才。重点支持企业引进创新科研团队,对创新科研团队的建设和科研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市科技人才保障性住房的使用指标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倾斜,为符合条件的科技人才提供周转用房,降低企业引进和使用人才成本。
(六)创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对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扶持的项目,优先安排新增用地,优先调整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安排水、电、通讯以及污水(污泥)集中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全面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优先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中行业协会(或分会)、工程(技术)中心、检测中心、共享信息网络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发展。优先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及其配套项目的招商引资和跟踪服务,加快产业链形成。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凡列入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省、市、区三级政府部门联动予以支持。优先引进和培育节能减排技术先进,与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战略新兴产业项目,各区、经济功能区要研究出台相关的奖励政策。
四、创新机制,落实责任,强化服务
(一)建立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组织领导机构。
市政府建立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有关工作,落实各部门的主要任务。实行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项目发展的市领导和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制,明确1名市领导主抓1个新兴产业,确保推进工作有效进行。各区、经济功能区、各部门建立健全相应的协调机构,明确分工和责任,全市上下形成合力,加大市区联动力度,确保省、市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指标体系。
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统计工作,在国家或省出台有关统一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制度之前,市统计部门可在广东省已出台的现代产业统计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对其中产值规模较大、统计口径规范的部分产业进行统计监测,之后再逐步完善,以准确统计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状况。
(三)加强绩效考核工作。
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将推进全市有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任务落实到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市有关部门,确定各区、经济功能区、各部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具体任务和目标。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区、经济功能区、各部门的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各区、经济功能区、各部门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的成效进行考核。
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