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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584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已经20101110日国务院第13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3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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