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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弟:提升会计师事务所高端服务能力

 

朱建弟:提升会计师事务所高端服务能力

  核心提示: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阶段,政府与企业都需要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提供相应的高端服务业务。

  全国政协委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朱建弟在2015年全国“两会”上共提交了8项提案,是今年提案数量最多的注册会计师行业代表委员。本期我们关注朱建弟所提交的与会计、审计相关的三项提案。

  提案一:取消统一的历年制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是以年度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时间区间,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信息的时间界限。目前,我国采用统一的历年制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主要考虑与财政、税务、计划、统计等年度保持一致,从而便于国家宏观经济管理。朱建弟认为,历年制会计年度规定沿用近三十年,已无法适应当前新形势下的新常态。

  他指出,历年制会计年度的弊端有五:其一,统一会计年度使年底各项工作堆积,导致会计工作的分配极不均衡,不利于会计相关工作的合理安排;其二,使用统一的历年制会计年度,使会计核算与企业经营活动脱节,不利于某些特殊行业和企业的会计核算与报告,由此产生的财务信息缺乏可比性和相关性,影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不利于信息使用者做决策;其三,外资企业因为与母公司的会计年度起止日期不一致而不得不对财务报告进行相应的调整,这无疑增加了跨国公司管理及其核算成本,以及企业信息披露的成本;其四,使用统一的历年制会计年度,导致绝大部分企业集中在每年1至4月发布年度报告,人为造成“年报高压”态势,使市场、投资者、监管部门对企业信息“消化不良”,不利于监管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给“内幕交易”、“老鼠仓”等违法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其五,过度集中的会计年度使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劳动强度非常大,超负荷的工作量以及优秀人才的流失均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年报的审计质量。

  为此,朱建弟对历年制会计年度提出四项改进建议:

  (一)取消统一的历年制会计年度,增加会计年度自主确定的灵活性。

  (二)对于某些具有明显季节性特点的行业或企业,可以选择将营业年度作为会计年度。营业年度的结束期,一般应选在业务活动处于最低点的时候,即选择全年中存货、销售、生产、应收账款和流动负债等处于最低值当月的月末。

  (三)部分重点监管的行业如金融行业的会计年度则应由国家统一规定。统一这类行业的会计年度有利于国家开展宏观调控,有利于促进同行业之间的信息沟通,并最终有利于防范和控制财政和金融风险。

  (四)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年度也应该适时做相应的调整。经费完全来自国家财政拨款的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年度应与国家的财政年度保持一致,这样将有利于国家开展财政预算和决算工作。经费部分来自国家财政拨款的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年度原则上也应与国家的财政年度保持一致,但某些事业单位可以相对灵活一点,比如学校的会计核算以一个学年作为一个会计年度更为合理。经费完全不依赖国家财政拨款的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年度则可以仿照工商企业采用灵活的会计年度。

  点评:取消统一的历年制会计年度,需要修改《会计法》、《证券法》等与会计年度相关的法律法规,这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规划。

  提案二:提升会计师事务所的高端服务能力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阶段,政府与企业都需要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提供相应的高端服务业务。但目前,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普遍规模较小、业务单一,尚不具备向政府和国内企业提供高端服务的能力,不能满足改革发展形势需要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高端服务的要求。此外,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着人员工资水平和各项费用不断上升的实际状况,经营困难增大。

  为此,朱建弟提出五项建议,建议政府制定相关政策,促进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提高高端服务的能力。

  (一)建议由财政部就提高国内中介机构高端智力服务能力设立研究课题,了解、协调与发布其他部委的服务需求,在此基础上,制定提高中介机构服务能力的规划。

  (二)设立专门基金,以资助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或高校开展高端服务能力的相关研究工作,并包括探索建立相关数据库、协助开展与境外高端智库的交流学习。通过这些工作可促使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探索提高高端服务的能力框架和实施路径,尽快提升服务能力。

  (三)财政部制定相关制度,要求所有使用财政资金(包括国有资本金预算资金)的部门均应由国内中介机构提供相关服务。包括:财政资金投资或参与投资的公共设施项目建设前期的资金筹划,中期的资金运用管理与监控等;国有企业运用国有资本金进行境外投资决策前的尽职调查、投资方案中财务分析、资金筹划方案设计,国有资本金预算执行的监控等;财政资金投资的重大文化项目投资项目决策中的筹资方案分析,项目财务成本控制方案设计与财政资金使用实施监控。

  (四)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目前政府向中介机构购买服务的项目主要是审计服务。建议今后除审计服务外,再增加其他服务内容。包括:政府投资的重大公共产品、文化项目投资项目、政府公益项目等会计核算规范与实施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企业走向海外、PPP项目建设方案中的财务分析建议;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电信、石油、煤炭与天然气等自然垄断行业的产品成本核算真实性、合理性的鉴证;涉及民生的供水、公交或出租车等公共服务收费调整或价格改革相关的成本核算真实性、合理性的鉴证、价格调整方案出台前论证等;中介机构有服务能力完成的其他工作,如担任公共设施项目、公益项目的财务管理人等。

  在政府采购服务中,建议考虑在采购招标方案评价中提高中介机构服务质量的评价分值。对中介机构投标方案评价时,应当以采购高质量服务为主要目的,在此前提下考虑合适的费用水平,而不是在最低费用前提下采购最多的服务内容。

  (五)逐步提高政府采购付费标准。高质量的服务一定需要投入较多的服务成本,包括较长的服务时间和有经验的人力资源。朱建弟建议,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政府采购的国有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各类专项审计的审计业务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提高付费标准;对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财政资金建设项目(包括参与建设)、公共服务项目等资金筹划方法的设计、财务分析、财政资金使用过程监控等等业务规定最低付费标准。规定最低付费标准的目的是要求中介机构必须投入相应的时间与人力资源做好业务工作,提高工作质量。纠正部分企业不要质量,一味强调降低费用的做法。该标准还应当结合物价指数等定期调整。

  点评:政策扶持、政府购买,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高端服务业的外因与保障,也是强大助力。

  提案三:通过政府购买推进医院审计制度化

  随着政府对卫生事业投入的加大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如何对数量庞大的医疗机构实施有效监督就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社会公众和政府部门需要一种更独立、更透明的鉴证、评价方式,而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使得第三方审计有条件构建取信于民的桥梁。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注册会计师服务的方式实施对财政资金运用情况监督的部分功能。

  为此,朱建弟对医院引入注册会计师审计提出四项建议。

  (一)国家卫计委作为主管机关,应当制定医院财务报表、财政资金使用审计条例。条例应规定医院必须接受对财政投入资金的审计,包括对建造医疗用房、医疗设备采购、医疗收费与支出等进行定期审计。明确会计师事务所的社会审计作为国家审计的重要补充,审计报告作为对医院管理层考核的依据之一。同时赋予会计师事务所享有调查取证的权利,即《审计法》中规定的,“审计机关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

  (二)财政部预算司出台有关规章,明确要求医院在提交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时,必须采用第三方社会监督评价。包括对医院管理层就上年度预算与执行结果差异原因作出分析的客观性、合法性与合理性的评价。

  (三)加速制定非鉴证类业务的评价标准和工作指引。针对医院和高校等非营利性组织的特点,建议第三方鉴证评价工作须包含三类必备内容:审计鉴证类、绩效评价类和廉政监督类。审计鉴证类业务与注会行业传统业务相似,属于相对成熟领域,目前财政部已发布《医院财务报表审计指引(征求意见稿》,审计技术基础已经具备。

  目前官方医院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体系尚属空白,建议财政部集合社会审计力量,整合行业经验,加速推动相关评价业务的实践和推广。

  (四)由政府通过招投标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规范招投标流程、制定合理的评标分值体系。建议政府采购招标评审时,应当以投标者的审计经验、审计质量控制情况为主要评价内容,给以较高的评价分值。不应当一味以最低投标报价为中标的基本或主要标准。

  此外,审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以避免被审单位购买审计意见。并将会计师事务所对医院的审计质量纳入监管范围。

  点评:除了参与医院的财务报表审计,医院的绩效评价、廉政监督等也应成为注册会计师的新业务。(来源:财会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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