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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试点一年 商事登记门槛低监管难
横琴试点一年 商事登记门槛低监管难
商事登记改革又有新进展。5月2 8日,《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实施办法》作为政府规章正式开始实施,成为市区和横琴的统一规章。
据介绍,横琴试点一年,新登记企业数已超过之前横琴企业数总和两倍,横琴新区工商局还总结了横琴商事登记改革一年来遭遇的四大问题。
昨日上午,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广东省工商局局长卢炳辉、珠海市副市长刘嘉文等参观了珠海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大厅,并听取了工商部门关于珠海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特点、成效等情况的介绍。
5月28日《珠海商事登记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政府规章正式出台实施。今后横琴新区实施办法中凡是与《办法》有冲突的地方,将以该实施办法为准,即全珠海范围内将实施一套制度。但横琴个体户豁免商事登记继续保留,目前珠海其他地区个体户仍要登记。
市政府还专门拨款1100万元打造具有珠海特色的“商事登记业务系统平台”和“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两大信息化平台。
市工商局局长陈大丘介绍,自2011年以来,市工商局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率先立法开展全市性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取得了较好成效。截至今年5月31日,珠海新登记设立商事主体9 0 9 6户,与去年同比增长75.9%。
横琴试点一年来,截至2013年6月2日,横琴工商局共办理新设立企业登记1506家,一年来新登记企业数是该局成立前企业总数729家的2倍多,注册资本总额488亿元,其中,注册资本超过5000万元的商事主体有225家,超过1亿元的有119家。
横琴试点遇难题
横琴新区工商局局长黄一凡介绍,横琴新区一年的商事登记改革试点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
个体户豁免登记仍在探索
这些问题中,其中重要一项就是之前备受关注的个体户豁免登记问题。企业反映,不进行商事登记,企业不能刻制公章,不能开设公司账户,不能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不能收到单位转来的业务款项等。
工商部门还发现,个体户豁免登记一是难以落实CEPA协定,中央政府与港澳制定的CEPA协定,对个体户登记有明确规定,对港澳台个体户的登记并未豁免。二是难以落实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过去《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要求工商部门对个体户计划生育进行把关,在办照或验照中要求查验外来人口所办个体户的计划生育证明,现无法落实《条例》的规定。三是难以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个体户豁免登记后,对不办《税务登记证》的个人难以界定无照经营性质,也难以发现。
2
“二虚一逃”责任压力大
目前不登记实收资本后,没有明确“二虚一逃”(违反公司登记管理规定的“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三种违法行为的合称)的法律责任是否废止。
目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并非之前的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也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注册资本是企业股东“承诺”认缴的。如果与实际资本有差异,算不算“虚报”,是否有法律责任,不断有企业来电来人咨询,工商部门监管人员也存在疑惑,担心将来会追究责任。
同时目前登记上还有实收资本备案这一做法,这也令工商部门难以判断是否还是存在“二虚一逃”的法律责任。
3
审批和经营项目许可界定不清晰
此外,设立审批和经营项目许可界定目前仍不明晰。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规定“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
《横琴新区商事登记管理办法》也规定,法律法规规定企业设立前需经审批的必须提交前置审批材料,但由于现有法律法规对“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设立前须审批的项目表述不清,且国家目前还没有公布具体目录,因此登记上还存在困扰,难以操作。
4
不登记经营范围监管难
不登记经营范围产生的监管也是一大问题。一是行业及经营项目查询统计问题,由于不登记经营范围,商事主体主要从事的行业信息只能通过其名称中的“行业”获取,但许多企业名称中的“行业”与其实际经营的行业不一致,商事主体兼营的其他项目无法查询统计。
二是部门监管的衔接问题。许多行业监管部门要求联网,提取商事主体经营范围信息,以便按行业进行监管,但联网数据无法满足各行业监管部门的要求。如消防产品、整治烟花爆竹、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等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由于提供不了经营项目信息,监管工作存在一定难题。
黄一凡介绍,改革带来的第五大问题是“电话忙”,许多群众和企业不太相信网上的信息,一些企业不熟悉网上操作,查询企业情况的来电数量庞大,窗口专设两人接听电话仍应接不暇。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