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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审核新坐标:以信息披露为核心

4月23日下午,2012年首期保代培训在京结束第一天的议程。

一位与会的某券商副总裁告诉本报记者,“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淡化盈利能力”被作为IPO审核的新方向予以强调。

对此,投行人士意见纷呈,乐观者表示举双手赞成,认为这是从审批制到备案制做准备,尊重市场规律的做法;谨慎者则指出,目标是好的,只是需要过程。

据悉,此次保代培训为期两天,在北京友谊宾馆举行,主要针对各家保荐机构保荐业务负责人、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内核负责人以及部分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中国证券业协会的通知显示,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9个方面:国际投行内控经验交流、新股发行制度改革讲解、IPO审核中的问题、首发企业财务相关问题、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解读、再融资财务审核的要点、创业板发行审核的财务和非财务问题、公司债发行审核解析。

某参加培训的人士介绍,证监会发行部主任刘春旭指出,IPO审核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淡化盈利能力判断”,具体说来,从持续盈利能力、募投项目可行性审核向信息真实完整倾斜,存在周期性波动的,要尊重行业发展的客观规律。

刘春旭进一步指出,落实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改革措施,将对首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公司债试点办法和再融资办法也已启动修改,一样强化市场化改革方向,淡化行政管制。《保荐业务内部控制指引》去年征求意见后,将结合保荐办法修改,把相关内容吸纳。

此外,对于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刘春旭介绍,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征求意见情况,共收到各种方式的意见2000多件。其认为,社会舆论对行业平均市盈率25%限制的理解并不准确。这不是天花板的概念,只是希望与现有上市公司市盈率相比偏高的发行人,披露更多的信息,将更充分的信息提供给投资人,防止在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可能出现的定价不准确。

上述与会人士介绍,当日下午IPO法律问题的讲解,由证监会发行部审核一处原处长杨文辉主持,其已经轮岗至证监会法律部工作。

对于关联方披露的问题,杨文辉指出,关联方认定不同准则有不同标准,应该按照公司法的定义,有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关系的就可以认定为关联方。因此,有些情况即便按照某些规则不属于关联方,也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其披露出来。

对于公司历史沿革问题,杨文辉认为,相较于国外,目前历史沿革披露太繁琐,股权的历史沿革对投资者并不十分重要,其只关心当前股权是否清晰稳定、实际控制人是谁等,但对于业务的历史沿革信息十分需要。应该加强对业务沿革的披露,做招股书时把业务怎么发展的梳理清楚,例如涉及转型、转行、收购别人、自己从无到有发展等情况。

此外,与会人士介绍,证监会发行部审核二处处长常军胜在下午讲IPO财务问题时强调,“以信息披露为中心,提高IPO财务信息质量”。

上述人士称,与以往保代培训课程不一样,本次比较少讲具体实务问题,主要讲如何提高透明度,约束各市场参与主体行为、加强事务所审计过程监管、加强粉饰业绩利润操纵行为监管。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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