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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公司债和再融资办法已启动修改

昨日(23日)有投行人士透露,在2012年第一次保荐代表人培训班上,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公司债发行试点办法和再融资办法已经启动修改,将强化市场化改革方向,淡化行政管制。

2007年8月,中国证监会正式颁布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公司债这一新品种启航。2011年,中国证监会推出公司债审批“绿色通道”制度,将债券融资审核与股权融资审核分离,优化债券审核机制与流程,审核周期明显缩短。

随着监管审批的逐步放宽及市场需求的高涨,今年第一季度国内信用债发行呈现爆发式增长,其中券商承销的企业债及公司债规模分别增长超过一倍。但总体来看,公司债规模依然偏小。业内人士称,目前我国直接融资比例较低,而公司类债券融资又是直接融资中的短板。

昨日,上述投行人士透露,在是次培训班上,证监会相关人士还介绍,截至2012年3月底,在审企业15家,计划发行299亿元;已过会尚未发行的企业36家,计划发行606亿元;43家企业披露发行公司债券的董事会预案,计划发行887亿元。

我国公司债经过多年的发展,也呈现出一些特点。上述投行人士称,证监会相关人士也在培训班上做了相关介绍,包括审核效率明显提高,平均审核周期缩短至一个半月左右,为现有几个债券市场最短,而今年上市部不再出具日常监管函;与同期中期票据相比,上半年绝大多数利率已具备一定成本优势,全年来看无明显差异;机构投资者占主导,基金保险券商等认购超过95%。

尽管我国的债券市场取得了一定发展,但是在公司类信用债券中,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发展严重滞后,业内人士认为,公司债市场规模仍需稳步扩大,这也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实体经济发展和满足市场化债券投融资需要。

目前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发行采取注册制方式,不仅债券发行的审批效率较高,且灵活性较大;交易所债券市场采取核准制方式,审批效率相对较低,使很多发行机构放弃了在交易所发行债券的机会。业界建议,在推出“绿色通道”之外,要进一步放松针对公司债发行的行政审批,如针对部分公司债的发行摸索注册制审核,进一步推动公司债规模扩大。

“与股票市场不同,债市的投资主力是机构投资者,它们配备专业的投研团队,对债券具有理性分析能力,不会对上市的债券照单全收盲目投资。”一券商债券研究员称,因此,公司债发行如果实行注册制,能否顺利发行仍需看投资者是否“用脚投票”,变换审批方式不会放大公司债市场风险。

至于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为平稳推进公司债审核方式的转变,监管层可以逐步推进注册制试点,首先对部分质地优良、信用好、负债水平可控的公司实施注册制。

与此同时,上述投行人士称,证监会相关人士还就公司债券审核问题做了介绍:“年均可分配利润”指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指公开发行的债券余额,含企业债券,但不包括短融与中期票据。“最近一期”指有公告的最后一期,而“最近一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影响发行条件,但最近三年必须盈利且能够支付一年利息。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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