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银行资本新规调整 资本充足率提升获益
8日,知情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拟定中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修改变化将体现在调整风险资产权重、将坏账准备金计入资本、对使用内部评级法银行进行资本充足率上的激励、将并表监管金融机构的少数股东权益计入资本、调整过渡期安排等方面。
上述知情人士称,在向商业银行进行了多轮意见征求后,监管层正对《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进行修改,修改完成之后,将向国务院报批。
一位银行风险管理部人士向本报记者证实了上述说法,针对有媒体报道“新规将于7月1日起实施”的消息,这位风险管理部人士表示,据其所知,新规下半年实施的可能性较大,但尚无准确日期。
为了在国内统筹实施巴塞尔协议Ⅱ和巴塞尔协议Ⅲ,银监会于去年5月份发布了新监管标准的实施意见,但关于资本和流动性要求的实施细则一直没有出台。
去年年中,银监会曾就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在意见稿中,银监会调高了部分贷款风险权重,并增加了资本扣减项,这将降低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当时引起了业内很大反弹,在当下经济增速逐渐放缓、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呼声渐强之时,适当调整资本监管程度的舆论正在上升,而监管层也做出了调整。
允许并表监管金融机构少数股权计入资本
在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中,分子是监管资本,分母是风险加权资产,也就是说,合格监管资本的提升和风险加权资产的下降,都会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
分子方面,将坏账准备金、并表监管金融机构的少数股东权益计入资本,会提升银行的监管资本水平;分母方面,对部分贷款风险资产权重的向下调整,减少了银行的风险加权资产,对资本充足率的提升也多有助益。
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第三季度,商业银行坏账准备金余额已达1.1万亿元,这部分资金将舒缓银行的资本之“渴”。
与此同时,“将少数股东权益计入资本”也会充实资本。少数股东权益是指纳入合并报表中子公司股东权益不属于银行集团所拥有的部分,业内认为,这条措施主要针对银监会并表监管的国有大行和金控集团。
以四大行为例,工、农、中、建四大行2010年末的少数股东权益分别为12.27亿元、1.65亿元、319亿元和41.13亿元,也就是说,多元化经营程度较高的中行会在资本充足率上受益颇多。
风险权重方面,除了个人经营性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风险权重下调外,本报记者还获悉,监管层对于住房按揭贷款,也将不再区分首套房和二套房,适用统一的风险资产权重。
此前曾有境外媒体报道,监管部门拟将个人经营性贷款的风险权重从100%下调至75%,将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权重从75%下调到50%。
对使用高级内部评级法银行给予资本充足率“优惠”
除了对于资本充足率分子、分母项的调整外,监管层也会对使用高级内部评级法的银行在资本充足率上作出一定的“优惠”。
内部评级法是银行计算风险加权资产的一种方法,其根据违约概率(PD),给定违约概率下的损失率(LGD),违约的总敞口头寸,以及期限(M)等因素来决定一笔授信的风险权重,内部评级法按照复杂程度可以分为初级法和高级法。
一位银监会内部人士曾对本报记者表示,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银监会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都给银行提供了不同的计量方法以供选择。
对于银行来说,简单的风险计量方法不用做任何准备就能计算出资本充足水平,而高级计量方法需要做5至6年的准备工作,并要符合监管层对于IT、数据基础、风险管理、开发模型、返回检验、应用测试等方面的要求,在经过申请后才能实施。
在上述监管人士看来,不同方法计算结果会有差异,但资本仅仅是银行抵御风险的财务实力,抵御风险还要靠风险管理,国际经验表明,对于银行来说,采用的风险计量方法越复杂,银行风险计量和管理能力越强,监管资本相应也会少一点。
“总体原则是高级方法肯定资本要求会低一点,但并不是低到不能让人忍受,这个是监管层不愿意看到的。”他说。
业内认为,这项措施对于国有大行等风险管理能力较强、采取内评法的银行来说,资本充足水平上会有提升,但上述银行风险部人士也坦言,对于因此而节约的资本,监管机构将有三年过渡期安排,会逐年安排递减,不会使银行监管资本一下子下降过多。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